【圆明网】七月十五日上午九点,湖北省大冶市法院对茗山乡法轮功学员朱细霞进行了非法庭审,庭审时间大约一小时四十分钟左右。过程中,张律师的辩护发言很顺,没有人打断,最后主审法官熊振向律师要走了辩护词,宣布将择日给出判决书。
此次七月十五日开庭,也经历了一波三折。本案两位辩护律师事前早早通知法院七月上旬没有时间开庭(因与律师手上案件时间有冲突),法院一度想定在七月六日开庭,这样就会造成律师赶不过来而没有律师辩护的窘境,最后在两位律师据理力争下,将对朱细霞的非法庭审定在七月十五日。这次因开庭时间与兰律师手中别的案子开庭时间撞期,所以只有张律师一人出庭辩护。
本案此前由于公检法多次刁难兰律师,如不准邮寄委托辩护手续(按法律来说,通过快递寄达完全合法);大冶检察院公诉人石爱珍对兰律师态度恶劣,长时间不接律师电话等;大冶公安局国保回避律师见面,在正常办公时间空岗无人接待,电话联系又号称这个案子自己做不了主(当时此案是在公安局阶段),是上级领导说了算(指大冶市610部门)。
非法庭审前,当地法轮功学员再次向当地民众发放庭审旁听邀请函,张贴不干胶邀请乡民去法院旁听,并告诉民众法轮功基本真相。所有接到邀请函的人都高高兴兴接下,并表示感谢。
开庭过程中,公检法相关人员心虚,不仅安排大量便衣特务对民众摄像录像,还部署所谓的特警沿人群巡逻,大批警察便衣特务守在门口,并将原本宽敞的大门拉起了伸缩栏杆,只留仅容一人通过的狭小空间。现场附近停了一辆大巴型的警车,大约是害怕暴露身份,车前车尾本因挂车牌号码的地方是空白的,不知这样的车辆是如何被允许上路行驶的。
法院以没办“旁听证”为由,将持合法身份证进去的旁听民众强行驱赶出法院,连朱细霞的母亲与亲姐都被强行驱赶。最后法院旁听席上坐满了公检法自己安插的人,只有配合邪党人员迫害朱细霞的张青云(朱细霞的前夫,早已离婚)被允许进去旁听,因家属抵制迫害,不配合警察行恶,这伙制造冤案的公检法人员竟找来法律上毫无关系的前夫配合所谓的“笔录”,达到迫害构陷当事人的卑劣目的。
被挡在法院门外的旁听民众静静等候 |
因被挡在法院门外的旁听民众静静等候,没有离开,有亲朋带来的小孩前后走动,一名身穿白衬衣的便衣特务装出伪善的面孔,假装亲切的抚摸小孩的头部,并试图窥探信息,问小孩是否炼法轮功,天真的小孩答是,这便衣还想继续询问大人是谁时,被在场亲朋发现并带走了小孩。
因上十名便衣特务对亲朋好友照相,引起民众不满,当一名法轮功学员试图将这伙人的丑态照下来时,手上的一台高级索尼相机被几名便衣强行抢走,几个人按住这名学员,周围多名法轮功学员迅速围上来,被抢相机的学员大声抗议,最后才被放开。大家强烈要求610头子必须归还相机,后来答应三天后归还,但必须这名学员亲自去拿。
这伙便衣特务丑态百出,误将旁边车站等车玩弄手机的女青年当法轮功学员,以为在对他们拍照,心虚恐惧抢走其手机,被女青年狂吼一顿后立即归还了手机。因这伙人也明白,法轮功学员是修“真、善、忍”的,在长达十七年的不公对待下,没有法轮功学员态度恶劣攻击过这些公检法的人。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上午十点左右,大冶国保大队和茗山乡派出所张旭华等警察五、六人以问诉江情况为借口,将朱细霞绑架到派出所,并抢走朱细霞家的钥匙非法抄家, 抢走家中现金几万元、电脑以及所有有关法轮大法的书籍九十多本。被绑架一个多月后,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被当地检察院非法批捕。此构陷迫害案主办检察官为石爱珍。
非法庭审原定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上午九点,当地法轮功学员向民众派发邀请函并张贴不干胶广而告知,接到邀请函的民众当时就说:这个案子能不能放人,要看共产党讲不讲良心。辩护律师五月五日快赶到大冶时,被法院临时告知取消开庭。现得知,原主办法官副院长曹玉晖可能迫于压力和多种考虑,将此案推了,现由大冶法院刑庭法官熊振主办此案。三年前,大冶还地桥镇法轮功学员黄海林的构陷案就与熊振有关。
七月十三日,熊振法官就给兰律师打电话,要求兰律师七月十四日先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并许诺说,只要兰律师劝朱细霞认罪,法院就给判缓,马上放人。在确定兰律师来不了之后,熊某又如此这般的对张律师说了一次。
对本次庭审结果,大家将拭目以待!
大冶市法院地址:湖北省大冶市新冶大道72号,邮编:435100
院长王军:0714-3188898,手机:13907231819、18007235678
副院长殷雪明:0714-3188655,手机:13971783818、18086300188
副院长黄宝明:0714-3188868,手机:13972803665、18086300065
副院长吴开明:0714-3188796,手机:18327876966、18086300059
副院长张志文:0714-3188798,手机:13507237189、18086300089
副院长曹玉晖:0714-3188799,手机:13971784266、18086309989
政治处主任吴开明:0714-3188828,手机:13971786315、18086300222
党组成员邓丽晖:0714-3188838,手机:18271630724
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长柯劲松:0714-3188858,手机:18327876868、18086300031
本案主办法官熊振:0714-3188656,手机:18327879110
彭建国:0714-3188402,手机:13972803939、18086300123
陈子明:0714-3188401,手机:18327879119、18086300071
翁纪刚:0714-3188402,手机:18327879102、18086300060
郝国泉:0714-3188402,手机:18327876909、18086300076
黄志明:0714-3188402,手机:18327876918、18086300079
陈志军:0714-3188406,手机:13995988985、18086300078
黄红伟:0714-3188406,手机:18327876916、18086300075
薛礼清:0714-3188406,手机:18327879107
闽雪燕:0714-3188407,手机:18327876919、18086300069
黄盼盼:0714-3188407、13597667383
邹芳红:0714-3188407、18327879115
柯荔:0714-3188408,手机:18327879118、18086300015
纪双:0714-3188408,手机:18327876921
董晶晶:0714-3188408,手机:18327876862
陈新盛:0714-3188409,手机:18327879116、18086300061
黄雨波:0714-3188410,手机:15972370168、18086300168
黄天问:0714-3188411,手机:18327876861
朱良杰:0714-3188411,手机:18327876987
郑浩、徐威、刘锦航、黄开宏:0714-3188411
门岗:0714-3188580
大冶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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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12309(统一受理电话),3166091
诉讼监督部主办检察官:陈谦
检察长:王红英
副检察长:姜新奎、皮福庭、陈正义、胡国志、曹树德、熊良荣
其他院领导:宁开泽、程优龙
检察委员会专职人员:曾新国、余显松
案管中心负责人:朱元昌
批捕部:
检察官袁龙,办:0714-3166081,宅:0714-8736536,手机:13971771366
检察官殷永志,办:0714-3166081,宅:0714-8710925,手机:13907239062
检察官陈迪军,办:0714-3166081,宅:0714-8722590,手机:13886498156
主办检察官雷敏,手机:13597621999
邪党书记员张丽,办:0714-3166180,手机:13597746588
助理石姝,办:0714-3166148,宅:0714-8729686,手机:13872074888
助理肖婧,办:0714-3166148,手机:13886489752
公诉科:
邵传良,办:0714-3166182,宅:0714-8717218,手机:15871208818
石爱珍,办:0714-3166182,宅:0714-8765838,手机:13971786162
吕国平,办:0714-3166151,宅:0714-8723078,手机:13986596555
陈芳梅,办:0714-3166182,宅:0714-8713987,手机:13886465556
李青,办:0714-3166181,宅:0714-8765000,手机:13872063929
徐小平,办:0714-3166185,宅:0714-8722721,手机:13872056193
吕监明,办:0714-3166185,宅:0714-8710359,手机:13872068543
罗炬光,办:0714-3166182,宅:0714-8723906,手机:13886497378
黄雪芬,办:0714-3166132,手机:1387212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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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李,办:0714-3166075,手机:15871193633
湖北省大冶市公安局地址:湖北省大冶市新冶大道73号,邮编:435100
国保:0714-8773068,公安局纪委:0714-8770905
公安局长:刘元喜
副局长:张志强、吴礼彬、黄朝顺、徐振华
纪委书记:张瑞林
纪委副书记:姜亨祝
邪党副书记:程平
副政委:熊定杰
邪党委员:黄国洪、赵旭光、郑文、梅长青、李福安、柯文华、朱志刚
警务保障室主任:刘志平
警务保障室教导员:卫书米
政工室主任:吴远国
指挥中心:姜林、董志雄
国保大队长:陈敦尧、彭辛丑
国保大队教导员:阎福安
法制大队:黄燎
治安大队:左向东、吴瑾
刑侦大队:刘阳、石锐、毛俊、陈晓明
督察大队:吴涛
经侦大队:涂志勇
警察:石剑、卢海涵、马庆龙、万新强、张晓莉、曹咏、刘琦、袁虹
茗山乡派出所:0714-8490359
所长张旭华:13971783660
指导员李劲松:1397175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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